罗艺峰(西安音乐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1)

[摘 要] 儒、道音乐思想是中国音乐思想的主干,内涵十分丰富,延续时间漫长。它们表现出很不一样的运思逻辑:儒家思想虽有损益之思,却更尚“益”(加法),为音乐戴上一套套规范、规矩、规制,其损益只在于这些东西的多少和质量,而有礼乐的种种实听形态;道家思想更追求“损”(减法),而要求收敛、收心、收手,追求损之又损,以至虚听于无声。这导致两种趣味极不相同的音乐美学:礼的美学和啬的美学。前者崇德,后者求道;前者用加法,后者用减法。儒家以正求正,道家以反求正,从而表现出运思方向和逻辑的不同以及音乐形态的差异。

[关键词] 损益;加减;正;反;礼;啬

作者简介:罗艺峰(1948— ),江西省九江市人,西安音乐学院(二级)教授、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澳门城市大学澳门城市音乐文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研究方向:音乐美学、音乐思想史、音乐人类学。

“损益”本是中国哲学概念,且出现极早;“损益”一词也是音乐思想概念,同时也因管子“三分损益法”的流传而通贯整个音乐思想史。①孔子曾经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老子也使用了“损益”这个概念:“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老子·四十八章》)。《老子》中有大量正反相随的概念,表现出浓厚的正反观,②所谓“正言若反”(《老子·七十八章》),这个正反观与本文损益加减的运思逻辑也密切相关。  

显然,孔子说的“损益”是讲历史观,朝代更迭过程中,会有制度的损益增减,③如《乐记》言:“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而老子所说的“损益”,主要是讲人的思想修养,追求日损以归真、返朴以求道,达到道家真人境地。按王弼《老子注》解释,“为学日益”是“务欲进其所能,益其所习”;“为道日损”是“务欲反虚无也”,“反”即“返”,返归虚无之意。④  

作为儒家经典的《易经》中有“损卦”和“益卦”,且都是元吉无咎的好卦。《损》卦的《彖》辞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2]《益》卦的《彖》辞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凡益之道,与时偕行。”[2]损益之思成为哲学原则。⑤  

综上可知,从这些原典的运思逻辑上看,损,是减(《说文》),益,是加(《集韵》)。历史上类似损益的概念有不同的用词,但意思相同或相近,且延续数千年。古人论乐,有的用“减盈”概念,如《乐记》:“礼减而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⑥宋·陈旸《乐书》也用“减、盈”和“进、返”概念:“是主减、主盈者,礼乐之情也;以进、以返者,礼乐之文也。言减则盈为增,言盈则减为虚;言进则返为退,言返则进为出。”[3]有的用“斟酌”概念,如宋·苏轼《教坊致语》:“宪章六圣之典谟,斟酌百王之礼乐。”[4]还有的用“增损”概念,如元·熊朋来《瑟谱》:“释奠乐章,自政和以来增损不同。”[5]清·冯班《钝吟杂录》亦用“增损”概念。[6]当然“损益”概念用得更多,如唐·杜佑《通典》:“于戏!百代之损益,三变而著明。酌乎文质,悬诸日月,可为盛矣。”[7]宋·欧阳修《新唐书·礼乐志》:“唐之五礼之文始备,而后世用之,虽时小有损益,不能过也。”[8]元·虞集《道园学古录》论乐律变迁:“黄钟九寸之管,既定论,不过随所置律而上下损益以为声,均存而律不可辩矣。”[5]明·胡翰《胡仲子集》论琴制变迁由五弦变七弦进而增加到九弦,而后又损为一弦,乃至于有好事者增加到二十弦、二十七弦,这是乐器“叠为损益”的例子。[5]明·陆深《俨山集》也以损益思维论歌曲作法:“大抵古人审声以选字,然后炼字以摛文(摛,chī,铺陈之意)。后世先结文字,乃损益律吕以和之,去元声远矣,恐非古也。”[5]可知古代论乐,无论涉及制度、内容、声律、乐器等等哪个方面,往往有损益观念,且都反映了运思中的正反方向、音乐思想的逻辑特点。作为中国音乐思想史主流的儒、道两家如何在音乐思想运思中损益加减,是一个值得探索研究的课题。

一、儒家论乐的损益之思

儒家论乐的损益之思包括了制度损益、内容损益、器用损益、声律损益诸方面,总括而言,若以音乐声音本体为界,则可分为外部损益和内部损益。在儒家文化里,上古时候的“乐/礼乐”确实穿上了烦琐的外衣和装饰,也就是“加”(益)了好多东西,不仅礼乐规矩多、规范严、规格明,就是最富个人情调的、自由的琴乐,也有许多外加的东西,明·杨表正《弹琴杂说》要求弹琴必择净室高堂或林泉水湄,还要口上有髯,肚里有墨,衣冠整齐,焚香沐浴……[5]更不要说还有许多外加的道德规范,规矩何其之多。  

吉、凶、军、宾、嘉五礼,构成了古代政治、文化、社会、人生各方面的规范。⑦且用乐或不用乐,都与礼乐制度和思想观念相涉,也会遇到或因循传统或损益盈虚的问题,如后周窦俨《上治道事宜疏》[4]论礼乐变迁所说:“自五帝治后,三王以来,有损有益,或因或革,咸有章宪,书于册书,浩浩千编,不可遽悉。”就是说,损益变革不可避免。  

五礼加给音乐的规矩、规范、规定,极为复杂琐细。例如,祭礼有灌鬯、瘗玉、燔柴、弦管等十分繁复的礼仪,⑧《大司乐》细致地规定了祭礼用乐规范,所谓“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可以说,所有音乐律调、乐器、舞蹈、人员、祭祀对象,都纳入了带有浓厚宗教神圣性的“礼”观念之中。丧是凶礼,儒家尤重之,《礼记·曾子问》记载了很多丧礼细节,《礼记·曲礼下》强调“居丧不言乐”;《檀弓上》:“忌日不乐”;《周礼·春官》:“大丧,廞(qìn,陈列而不用)其乐器,及葬,奉而藏之。”强调葬礼不举乐,至唐、宋还保持了“有丧不得朝会燕乐”的古礼。⑨宋太宗时甚至发布“禁民丧葬作乐诏”,认为有伤风教,紊乱人伦,应以不孝论罪。[4]婚礼是嘉礼,然而这个礼却也不举乐。《礼记·曾子问》不仅记载了极多婚礼细节,也反映了婚不举乐的规矩:“孔子曰: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虽然娶妇之家可以置办酒席招待乡党僚友,但不举乐。按古礼,前三日举乐是忘亲,后三日举乐是忘宾。不忘记亲人是仁,不忘记宾客是义,故不可不遵守。[3]食礼也即燕礼,起源极古,但也有差异,在民间是射主乐,而酒主礼;在朝廷是燕主乐,而射主礼,在乡明长幼,在朝明君臣。《礼记·礼运》:“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礼记·郊特牲》:“殷人尚声,嗅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书》:“礼之所设,乐必从之,此礼乐之所由始也。”可知烦琐的礼乐仪式起源于饮食。在食礼上,不仅有事酒、昔酒、清酒三酒之礼,还有《大司乐》所规定的“王大食,三侑(yòu,以乐劝食之意),皆令奏钟鼓”。《仪礼·乡饮酒礼》更是细致规定了乐曲、礼辞、仪式、上下,升歌三终、笙入三终、间歌三终、合乐三终的仪式,乐器陈设也有规定的秩序和方位,许多礼乐活动还包含了人类学上所谓神圣空间、神圣时间、神圣对象、神圣礼仪、神圣乐舞的内容。  

这些涉及礼、乐的活动,其目的是什么呢?古人早就给予了明确说明:“夫宗庙之礼,所以教孝也;朝觐之礼,所以教忠也;享燕之礼,所以教敬也;酢酬之礼,所以教让也;乡饮之礼,所以教序也;讲教之礼,所以教养也;军旅之礼,所以教和也;婚聘之礼,所以教顺也;斩衰之礼,所以教哀也。”[4]显然,孝、忠、敬、让、序、养、和、顺、哀的要求,兼有工具目的和价值目的指向,与纯粹音乐的艺术目的距离很远,更多的是涉及社会、人生、道德、伦理,且规矩极为繁复。对礼乐关系、礼乐烦琐的批评也非自今日始,清儒黄裳对礼乐的损益必然性有十分清晰的认识:“先王之制礼作乐也,发天地之情,明天地之礼而已。过制过作,人伪也,非真礼乐也。故过制则非理而失之乱,过作则非情而失之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发其情,明其理而已。”[6](《杂说二》)这个“过”字揭示了礼乐变革的必然,繁文缛节,规矩过度,非理非情,而不能不损益。

(一)制度损益 

儒家历代乐论反映了损益变革思想,且千年延续不绝,有历史的、社会的、音乐内部的诸种原因,而制度损益最为重要。先秦荀子树立了损益的原则:“王者之制,道不过三代,法不二后王。道过三代谓之荡,法二后王谓之不雅。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王制》)时间长了,朝代变了,法度没有不毁坏的(“荡”),而因循后王则学而不象(“不雅”),必然导致乐声不正而发生损益(“举废”)。人们认识到,“制作损益,不相沿袭”[4](宋·张方平《礼乐论》),“三代异礼而乐亦不同”[4](王令《广陵集》),损益变革不可避免。魏收《魏书·乐志》记载了南北朝时期社会动乱、雅声崩坏的情况,不免有“随时隆替,不常厥声”“金石不永,以至亡败”的情况出现。所谓“自汉以后,舞称歌名,代相改易,服章之用,亦有不同,斯则不袭之义也”。[9]阮籍《乐论》更给予了“应时损益”的道理:“然礼与变俱,乐与时化,故五帝不同制,三王各异造,非其相反,应时变也。”[10]这一类认识很普遍,不惟文人、乐工,乃至于帝王也有损益之思,隋文帝说:“五帝异乐,三王殊礼,皆随事而有损益,因情而立节文。”[11](《享庙日不设鼓吹诏》)可知历史变迁中制度损益是必然的。《旧唐书》记载了唐代《贞观礼》《显庆礼》“增损旧礼”的情况,“其所损益,多涉希旨”,而后才创设了150卷《大唐开元礼》,可以说,这是对前代制度的损益成果。[12]宋代薛居正《请举乐奏》:“臣闻礼之大在乎顺,顺则酌古今之中;君之心本乎仁,仁则从亿兆之欲。质文叠用,损益可知。”[4]本来,历代制度损益多有,如《清史稿·卷六十九》所说:“郊庙及社稷乐章,前代各取嘉名,以昭一代之制。梁用‘雅’,北齐及隋用‘夏’,唐用‘和’,宋用‘安’,金用‘宁’,元宗庙用‘宁’,郊社用‘咸’,前明用‘和’,我朝削平寇乱,以有天下,宜用‘平’。”[13]在社会外力作用下,音律曲调、乐舞名称、乐旨舞意、器用歌工,皆难以完全因袭传统而必然发生损益变革,《魏书·乐志》作者泛论汉魏以来乐史,不管怎么改制、改名、改曲,最终还是得出“自昔帝王,莫不损益相缘”的结论。古代史家对礼乐“自古相袭,损益可知”,“虽代有变革,而不过进退损益于其间”,[5]对“器数文为则随宜而损益”的规律是有深刻认识的。[6]

(二)声律损益

在音乐的历史变迁中,外在的制度、乐舞的内容,汉胡的交融时有发生,常常发生声律混乱、乐兼夷夏的情况,所谓“乘风虽存,旋宫何在?音范寝失,至今缺然”。在此情况下,音乐内部的声律制度损益必然发生。永平二年、三年发生的朝堂乐律学争辩,更是说明了“礼坏乐隳,废而莫理”,“体制差舛,不合古义,请更修营”,音乐内部不得不变的形势。隋文帝杨坚在当时“兵戈不息,雅乐流散”的情况下,主持了音乐史上著名的“开皇乐议”,他不仅备举百王衰敝、兆庶浇浮的社情,圣人遗训扫地俱尽的文情,太常雅乐并用胡声的乐情,因此提出更调律吕、改张琴瑟的正乐主张。因为“音律多乖”的问题,故诏求知音之士参定音乐,对于汉魏旧乐清商三调这样的传统音乐,他认为虽逐时迁,而古致犹在,是华夏正声,“可以此为本,微更损益,去其哀怨,考而补之,以新定律吕,更造乐器”[11],就是说,可以因循,也要损益,这个“微更损益”的“微”,值得细细品味。宋·范镇《论乐疏》更提出独特的“外损益”和“内损益”的概念,他在《与司马温公论乐书》十数封信中,强调了律、调、谱、器变革的必然性,揭示“盖法已亡于千载之后,声欲求于千载之前,兹为至难,理若有待”,“十二律皆有损益而和也,岂不为新义胜旧义,新理胜旧理”的规律。[4]这一类声律变革在中国音乐史上时有发生,宋·张方平《请郊祀用新乐事奏》详述历代雅乐声律问题,“自秦而下,旋宫声废”,例举王朴、窦俨、祖孝孙、张文收诸人考订乐律之事,强调“制作损益,不相沿袭”;[4]清儒毛奇龄《圣谕乐本解说》详论尺律,强调说“然增减损益,总不出此长短之中”,[6]仍然保持了数千年来的损益思维。

(三)内容损益

内容损益主要是以政治、道德规范调节礼乐的内容。孔子曾经说:“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论语·季氏》)这里的“益”,是有益的意思,“损”是有害的意思,联系音乐来说,“乐节礼乐”一句意思是“以得到礼乐的调节为乐(lè)便是有益的”。[14]这个“调节”便包含对“礼乐”内容有害或有益的损益:“调,和乐也”(《荀子·臣道》)、“调竽、笙、篪、篁”(《礼记·月令》)、“调,和也”(《说文》)、“调悦者,情之道也”(《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合得周密谓之调”(《贾子道术》)等,可知调节涉及音乐的和、乐、悦、情、周、密等。这种损益史上多有,损益就是调节,不调不能和、不能乐、不能悦、不能情、不能周、不能庄、不能敬、不能雅、不能正。再比如以“礼”为调节规则:“君子不可斯须离礼,斯须离礼则易慢之心入之矣;不可斯须离乐,斯须离乐则鄙诈之心入之矣。”(《乐书》)礼和乐不能片刻离身,否则便可能产生鄙诈之心,变得粗俗、浅薄、低贱。再如以“德”为调节规则:“今之妓唱,与夫双韵鼓板之属,其气志不为之浮动者,有几?某初入太学,闻太常古乐,庄敬中正之心油然而生,移风易俗于是乎切。是故淫乐宜禁。”(《慈湖遗书·家纪十》)无德便可能失听,在音乐生活里接触淫声美色,则必然志气浮动;听赏雅乐古韵,则德音盈耳,品格庄敬。王安石《礼乐论》以颜回为例讲耳目进取之道:“世之人所谓退,颜子之所谓进也;人之所谓益,颜子之所谓损也。《易》曰:‘损,先难而后获’,颜子之谓也。耳损于声,目损于色,口损于言,身损于动,非先难欤?及其至也,耳无不闻,目无不见,言无不信,动无不服,非后得欤?”[4]历来论礼乐内容的损益,不离情、理二字,但这个根本却表现为“德”的损益变化:“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所以,“君子以谦退为礼,以减损为乐”。(《史记·乐书》)为什么?因为“礼主其减,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礼减而不进,则销;乐盈而不反,则放。”[14](《乐记》)都可能带来君子失德问题(销,废弛;放,放纵),礼之所以美,是因为返归到对欲望的抑制;乐之所以美,是必然由开始返归到结束,礼乐本质上都必然要对情性人欲损益盈虚,以返道德天性,如欧阳修所言:“七情不能自节,待乐而节之;至性不能自和,待乐而和之。”[4](《国学试策二》)故历来反对郑卫之音,是因为它带来淫志、溺志、烦志、骄志,所以称其下流而不反(返),故必应损窈窕之音,益向德之心。如人所说:“正必在于损,人情日骛于益,益则不正,必损之而始正也。”[5](沈一贯《乐论》)显然,损益、加减、进退之间,有一个辩证关系,而标准就是“中”,不中则不和,不和则不雅,是为必然矣!  

二、道家论乐的损益之思

道家论乐言论不及儒家多,但极简深,也有损益思维。不过道家损益却不是像儒家那样具体、那样实体化,而带有浓厚的哲学思辨意味。其一,道家有音乐常识,并非一些人俗套的认识,说道家反对音乐、否定人类文明,这不但不是事实,也根本不符合道家思维规律。笔者曾说:道家智者虽然歌颂“大音”,却懂得“五声”;虽然强调“神听”,却明白“弦有缓急”;虽然主张“淡漠”,却不乏“适情”之论;虽然推崇“无声”之乐,却总是以“有声”来讨论;虽然不免玄言虚语,却善用乐典来说明。社会常识和音乐常识是道家论乐的基础之一。[15]其二,道家有损益思维,且与儒家思维方向、思维逻辑不同,所谓“损之又损”“以反求正”,正话反说,反话正说,以损获益,因益获损,“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⑩(《老子·四十二章》)以有声论无声、以无形证有形、以器用求道理、以形下明形上,道家损益之思的极致甚至要求以静为根,虚听无声。⑪

(一)以形下论形上

道家是深通音乐的,且喜欢以乐论道,既表现出丰富的音乐知识,也展开了深刻的哲思,这些正面讨论音乐的言说,反映了道家损益思维的“正”的一面,却也暗示了“反”的方向,同时反映出以形下论形上的思维特点。如:  

1. 以五音论道  

《文子·道原篇》:  

无形者,一之谓也。一者,无心合于天下也。布德不溉,用之不勤,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无形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故有生于无,实生于虚。音之数不过五,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也。味之数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色之数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音者,宫立而五音形矣。味者,甘立而五味定矣。色者,白立而五色成矣。道者,一立而万物生矣。[16]  

五音是形下的,道是形上的,五音可听,道不可听。道,无形、无色、无味、无声,却是五音的根源,更是万象变幻不可胜听的音乐之本体,无形生有形,无声生有声。有生于无,实生于虚。  

2. 观乐知俗  

《文子·精诚》:  

悬法设赏,而不能移风易俗者,诚心不抱也。故听其音则知其风,观其乐即知其俗,见其俗即知其化。[16]   

《淮南子·主术》:  

陈之以礼乐,风之以歌谣,业贯万世而不壅,横扃四方而不穷,禽兽昆虫,与之陶化,又况于执法施令乎?[17]

道家智者虽然常有高蹈玄虚之言,却也关注到民间风俗异同与音乐教化的关系,强调歌谣礼乐的陶化功能,而不以法令强力改变,也是以形下论形上。

3. 器用喻道  

《庄子·天地》:  

金石有声,不考不鸣。[18]  

《文子·上德》:  

鼓不藏声,故能有声。镜不没形,故能有形。金石有声,不动不鸣。管箫有音,不吹无声。[16]

《淮南子·诠言》:

管箫有音,弗吹无声。[19]

郭象注《庄子》:  

因以喻道者,物感而后应也。[20]

成玄英疏《庄子》:  

夫金石之内,素蕴宫商,若不考击,终无声响。亦犹至人之心,实怀圣德,物若不感,无由显应。[20]

道家思想特别注意到物与人、静与动、内与外、有与无的正反关系,并提升到“喻道”的哲思高度和“物感而后应”的美学意识。  

4. 演奏之道  

《文子·自然》:  

故无弦虽师文不能成其曲,徒弦则不能独悲,故弦,悲之具也,非所以为悲也。至于神和,游心于心手之间,放意写神,论变而形于弦者,父不能以教子,子亦不能受之于父,此不传之道也。[16]

音乐演奏有“得心应手”之说,但神和游心的绝妙意境,放意心手之间的演奏体验,却是高度个人化的,的确是不传之道。  

5. 音乐养生  

《淮南子·精神训》:  

耳目淫于声色,则五藏动摇而不定;五藏动摇而不定,则血气滔荡而不休;血气滔荡而不休,则精神驰骋于外而不守,则祸福之至虽如丘山无由识之也。……是故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性也,然皆人累也。[19]

道家多讲养生,但反对物质性享受,而要求“去甚、去奢、去泰”,去五色、五音、五味、放纵等等欲望,这些不仅不能养性,而恰恰皆是人累。然则损之再损之,可能得其天、遂其情。  

6. 以击鼓喻仁义  

《庄子·天道篇》:  

又何偈偈乎揭仁义,若击建鼓而求亡子焉?[20]

郭象注:  

夫揭仁义以趋道德之乡,其犹击鼓而求逃者,无由得也。[20]

成玄英疏:  

偈偈(jié,疾驰貌),励也。力貌也。揭,担负也。亡子,逃人也。言孔丘勉励身心,担负仁义,强行于世以教苍生,何异乎打击大鼓而求觅亡子,是以鼓声愈大而亡者愈离,仁义弥揭而去道弥远,故无由得之。[20]

这便是“无事者近人,有事者远人”的道理。⑫道家智者把儒家推行仁义的做法,比喻为击大鼓而寻求逃亡的人,鼓声愈大而逃人愈离,仁义弥彰而去道愈远。显然,道家论乐大不同于儒家,道家不惟表现出很高的音乐水平,也反映出其哲思的独特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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