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嘉幸,北京传统音乐节执行艺术总监,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原所长。

编者按:

谢嘉幸以下的发言是在2015源生乡村音乐歌舞艺术节实践与反思论坛上,卡瓦格博文化社社长斯朗伦布的发言之后。卡瓦格博文化社(现在改名叫“来者”)是迪庆地区从事藏族民间文化保护民间组织。

传统音乐(非遗项目)现在究竟处在什么样的生态环境?

谢嘉幸:我国非遗工作一个很了不起的方面,就是提出了“传承”的概念,设立了“传承人”。这使得非遗传承工作得到了社会广泛的重视。因此,现在我们不是孤军奋战。今天上午,我跟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主任在一起开会,我提出建议,希望大家能够更好地和包括源生坊在内的民间机构协同起来,共同努力来做这件事情,即传统音乐非遗传承这件事情。

然而“传承”不可能是在“空中楼阁”中进行的,“传承”必须以特定的生态环境为依托。斯朗伦布老师说,现在“非遗”保护遇到问题。什么问题呢?就是我们没有去思考非遗传承现在究竟处在什么样的生态环境。只要仔细考察,我们就会发现,非遗传承是在不同的,多样化的生态环境中传承的。这种多样化的生态环境非常复杂,但简单概括,则大致可以归纳为四种:民俗文化生态、社区文化生态、旅游(商业)文化生态以及校园文化生态,传统音乐非遗项目在这些不同文化生态中的传承状态是不一样的。

第一种文化生态是民俗文化生态,也可以称之为原生文化生态,即我们本民族历史传统中存在的文化生态。我们的传统音乐,正是在这种民俗文化生态中生长出来,并与之相适应的。因此,凡是民俗活动活跃的地方,它的传统音乐传承就比较好。当前,由于有了日益重视传统文化的大环境,包括民间信仰在内的民俗文化正在复苏。一般而言,当地政府给予民俗文化的支持越有力,允许民间信仰,鼓励民俗活动,我们的“非遗”保护就会显示出更多的活力,传统音乐的传承状况就会越好。当然,中国当代社会的文化生态,毕竟与一百年前的文化生态有了很大的变化,民俗文化生态不可能完全复原,不可能完全回到过去,并总是和当代其他类型的文化生态交织一起。因此,还必须考察当代的其他文化生态。

第二种文化生态,我把它称之为社区文化生态,即我国当下以生活区域划分的文化生态,以城市街道以及农村乡镇以下的社区为单位。其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即是社区文化生态具有一定的自组织性。其中包含着大量自发、自娱自乐的音乐活动,比如广场舞等,其中当然也包含了各种类型的传统音乐。社区文化生态对传统音乐传承的支持也是相当强大的。今年10月,第四届全国高校区域音乐文化学术研讨会在襄阳举行。会议举办了传统音乐的展演,凡是得到社区文化支持的传统音乐,就比较有活力。我们今年第七届“中国传统音乐节”举办了传统文化进社区的微视频大赛。全国一共有513个创意作品,有80多种非遗和传统文化项目参赛。这个活动促使我们思考社区文化对“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民俗文化生态与社区文化生态,在很多情况下是相互融合的。但两者也有明显的区别,那些在民俗活动中的传统音乐仍保留了原有民俗活动的仪式,包含宗教信仰活动的仪式以及民俗节庆活动以及婚丧嫁娶活动的仪式。而在社区文化中的传统音乐则更多的是以自娱自乐的方式存在的。因此,某些传统音乐在社区文化生态中,其内在意义已经发生了细微的变化,这是需要仔细辨析的。

第三种文化生态就是旅游(商业)文化生态。进入旅游文化后,传统音乐“非遗”项目原来的语境和文化功能所发生的变化就更大了。传统音乐“非遗”项目原本具有传统文化仪式的意义消失了,变成供游客娱乐的消费品。由于有了商业的推动力,这类的传统音乐一方面充满活力,另一方面也发生了更大的变异。甚至,这类音乐还能不能算成是地道的传统音乐都引起很大的争议。

第四种生态就是校园文化生态。校园是“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场所。这里我介绍下挪威的经验:在挪威,所有的民间音乐都到学校去表演,每年每个学校至少要有两场,这是他们国家法律规定的。我觉得这个是非常了不起的国策,我们也争取要有这样的活动。1999年我提出“让每个学生唱一支自己家乡的歌”,这个项目2010年获得国际音乐教育大奖。我希望传统音乐“非遗”能够像挪威那样,每年都到学校去演出和传唱,进入学校文化传承的主渠道。北京市教委坚持多年举办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

非遗传承的生态环境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远非简短的发言所能完全涵盖。对它的探讨也刚刚开始,涉及到传统音乐非遗的形态、内涵、功能、意义等多方面的传承与变异。我国在非遗传承中设立了传承人制度,无疑对非遗项目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唯有将传统音乐非遗项目传承与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形成有机的系统工程,才能更有效与持久

传统音乐保护与传承的三个阶段

我们国家传统音乐的保护与传承起步较晚,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集成”阶段,也就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启动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工程,关键词是“集成”。其中音乐包含了四个部分: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曲艺音乐集成与中国民间器乐曲集成。这个历时三十年遍及全国所有省市浩大的工程,成就是巨大的。但工作主要局限在文本的收集与整理,当然包括录音和录像。

第二个阶段是“非遗”阶段,本世纪初,尤其是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人大常委会于2004年8月批准了这个条约之后,“非遗”概念开始为大家所知晓。“非遗”阶段的关键词是“传承”。在这个阶段中,学术界以及全社会开始意识到传统音乐需要传承,尤其需要活态传承。其实,田丰老师1993年开始办的“传习馆”(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就开始意识到“传承”问题。重视“传承”,应该是“非遗”阶段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与进步。当然,“非遗”阶段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前面所提到的传统音乐“非遗”项目与原有文化生态的关系问题,仅仅重视它的保护与传承,却忽略甚至离开了它赖以生存的文化环境,它原有的文化意义、价值以及传承的条件都没有加以系统的考虑

第三个阶段是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阶段,也是中华传统文化整体复兴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关键词是“文化教育”。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全社会都出现了复兴传统文化的热潮。这以后,我们文化研究的尺度放宽,很多过去不主张研究的,也可以研究了。在这种环境下,我们如何做这个“非遗”保护?就是联合起来,抱团起暖。我今天上午还跟云南省“非遗”中心的讲,当代最关键的概念,就是怎样把所有力量结合起来。在第三阶段,核心的问题是我们要恢复我们的民间信仰,恢复我们的文化自信,恢复我们原来由乡绅阶层来支撑的民间和社区的功能。这个任务在各位身上。这个阶段的任务要复杂得多。

现在民间话语和官方传统的话语正在拉近距离,这是对传统文化保护有利的现象。比如,我们今年搞佛教的会议。《北京日报》——党报就说,“佛教不是宗教,是人的生命教育”。这个题目很有意思,他提示了几个信号,第一佛教现在政府是接纳了,第二,宗教还不能接纳。这种话语的变化,要有一个过程,允许政府有一个过程。他们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我们社会发展的基础。

11月份,我们在厦门开了一会,首届“华夏乐府”论坛,我们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乐府,中宣部的王世明副部长也去了,给予了很大的肯定。我们现在所做的音乐遗产的保护,在传统文化中是非常重要的板块。我们的音乐歌舞保护好了,我们传统文化的整体复兴才能有望。反而过,传统文化的复兴,又为音乐歌舞的保护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昨天那位诗人说的,我感觉到非常震撼。如果有一天,我们每个人,一遇到我们这些传承人,50步就要敬礼,那我们的“非遗”保护与传承就不再是一个难题。

排版:嘉旭

校对:嘉煜

审核:

文章来源于公众号“幸会音乐”(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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